阿Ken否認非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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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 日报::2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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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 光明日报獅城DJ被控非禮案‧妻:7女生對阿Ken未審先判:2014-05-28 21:41
(吉隆坡28日訊)新加坡電台主持人阿Ken被控在“告別單身派對”上非禮本地主持人蕭慧敏和友人案件續審,辯方第二證人亦是被告妻子劉慧美供證時聲稱,龍紋敏等7名女生在事發後對被告劉永健(阿Ken)“未審先判”,一再要求她取消與阿Ken的婚禮,並稱龍紋敏擔心阿Ken未來也會非禮自己的孩子。
劉慧美指出,事發後,當晚在現場的女生都很生氣,包括與她相交18年的好朋友龍紋敏及蕭慧敏;惟大家都不願給Ken解釋的機會,即斷定Ken有罪,讓她左右為難。
她說,她曾試圖緩和這起非禮風波,但龍紋敏態度強硬,一再要求她與Ken取消即將在9月進行的婚禮。
“她要求我取消婚禮,不要跟Ken結婚,她說她很擔心我的未來,甚至擔心Ken以後會非禮自己的孩子。”
她說,龍紋敏甚至表明不會出席兩人的婚禮,18年友誼因此絕裂,讓她感到心痛。最後想起龍紋敏曾表示後悔當時沒有掌摑Ken,她因此決定錄製自己掌摑Ken的視頻,再傳送給龍氏,希望獲得她們的原諒,無奈大家堅持不接受,甚至報案。
現年32歲的劉慧美亦是本地中文電台DJ。她於週三首次上庭供證,重述事發當晚的經過,包括為何錄制摑掌短片的原由。她相信自己的丈夫,錄制摑掌短片主要讓友人氣消,並非阿Ken真的有錯。
劉慧美與阿Ken於2009年相識,之後在2012年9月結婚。她在辯律師的引導下指出阿Ken的為人很健談、有責任感,是個值得依靠的人。
她說,她是在事發當天早上,接到龍氏電話通知,指當晚將為即將出嫁的鄭靖婷辦告別單身派隊,惟阿Ken之後認為這是女生的聚會,男生不宜在現場而拒絕加入,並表明可以坐在酒店的大廳,以平板電腦看電影,打發時間。
“但大家認為不礙事,所以讓阿Ken一起加入,喝酒及玩遊戲。”
她指出,當晚大家喝了很多酒,阿Ken也多次在廁所嘔吐,約凌晨2時許,大家都累了,各自入睡。她在凌晨4時多被龍紋敏叫醒,蕭慧敏抓著她的手說,阿Ken剛才舔丁奕澄的耳朵及碰其胸部。
劉慧美說,她很驚訝,不知如何反應,最後哭了。此案展至6月16日續審。(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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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 中国报妻:友人告知非禮後 曾捏造故事測試被告:28 May 2014 17:02
(吉隆坡28日訊)新加坡DJ非禮女主播案今日續審,被告劉永健妻子劉慧美(May子)以第二證人身分指出,她被龍紋敏等人告知丈夫阿Ken(當時仍是未婚夫)非禮丁雁晶和蕭慧敏后,曾捏造故事來測試他的反應。
她在被告代表律師蘇歷斯引導下指出,當天已接近凌晨5時,她叫醒酒醉躺在客廳沙發的阿Ken,說兩人要回家后,阿Ken還反問她為什么要回家,是不是自己醉了。
“我騙他說,蕭慧敏剛和她男友分手,很傷心,所有女生必須留下陪她。我要看他的反應,是不是真的有做錯事,當我提出要回家時,如果他有做錯,他可能會同意,趕著要回家,但他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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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 星洲日报 “龍蕭堅信阿Ken非禮"‧May子:覺得失去2摯友
:2014-05-28 18:02
(吉隆坡28日訊)被指於2年前在“告別單身派對”上非禮本地女主持人蕭慧敏與友人的新加坡電台主持人劉永健(阿Ken)一案,其妻子劉慧美(May子)今日在供證時指出,龍紋敏(Dragon)和蕭慧敏是她認識18年的好朋友,她們堅信阿Ken曾做出非禮行為,而且也表示不會出席她的婚禮,這讓她感到不被信任,覺得似乎失去了兩名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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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Ken一早就抵達法庭聆訊。(圖:星洲日報)
不認為阿Ken非禮
May子是辯方的第二名證人,她在辯方律師蘇烈司的引導下指出,當事件發生後,她曾向龍紋敏和蕭慧敏解釋已觀察阿Ken的行為,並不認為阿Ken曾做出她們所謂的非禮行為,然而她們堅持自己的說法。
她說,她從2009年認識阿Ken,認為他是健談、有責任感、可以依賴和解決問題的男生。
她在蘇烈司的引導下,向法庭重述當年2012年7月21日和22日在“告別單身派對”上所發生的事情,並指阿Ken原本抗拒參與該派對,但在獲得龍紋敏和蕭慧敏的允許後,最終還是出席該派對。
被龍叫醒告知事件
“當晚阿Ken喝醉了,而且在廁所嘔吐了幾次,我知道很難叫醒已喝醉的人,所以就讓阿Ken在廁所獨自歇息,而我就到客廳的沙發休息,不久後,我被龍紋敏叫醒到新娘子的房間,當時派對的7名女生皆在房內,然後,她們告知我有關非禮事件。”
她說,她當時感到很驚訝,她無法相信她們的說法,因為當時阿Ken已喝醉,她也不知道如何反應,只是想要先離開酒店,而原告丁奕澄則一直保持沉默。
“當時我覺得我和阿Ken是不被歡迎,所以我叫醒阿Ken離開酒店,我當時沒有告訴阿Ken有關非禮事件,因為我要觀察阿Ken的反應。”
被勸重新考慮結婚
她表示,龍紋敏和蕭慧敏在事件發生後,曾勸告她重新考慮這段婚姻,而龍紋敏也不相信她對阿Ken的觀察,並指非禮是刑事案件,她們可以報警,另外,龍紋敏也表示擔心她的未來,並假設阿Ken可能在未來也對她的孩子做出此行為。
她透露,阿Ken起初拒絕拍攝“掌摑短片”,但為了挽回她和好友的友誼,阿Ken答應了要求,不過,阿Ken從來不曾承認他做出非禮行為。
26日將結案陳詞
蘇烈司將會於6月16日重召查案官出庭供證,6月26日為結案陳詞。
此案推事為努阿米娜杜,主控官為納迪雅副檢察司。
阿Ken是於2012年9月被控上推事庭,控狀指他於2012年7月22日約凌晨4時30分,在檳榔路的文華東方酒店房間內向受害人及本案原告丁奕澄行使暴力,企圖非禮對方,摸其胸部和舔對方的右耳。
次控狀指他在同樣日期、時間與地點,非禮蕭慧敏,即掀開對方被單及摸其胸部。
推事庭於今年1月10日宣判阿Ken表罪成立,須出庭自辯。(星洲日報)***************
截自 东方日报拍挨摑短 阿Ken为安抚妻子:2014年5月19日
(吉隆坡19日讯)新加坡DJ阿Ken刘永健表示,为了安抚妻子刘惠美(May子)的心情,因此才决定拍摄和发送被掌摑的短片和道歉的短讯。
刘永健解释,由于那时他被指非礼著名主持人萧慧敏及咨询顾问丁雁晶,是距离步入两人婚礼还有两个月,妻子在事件后相当压力,为了让May子「好受」,所以才决定拍摄和发送被掌摑的短片和道歉的短讯给大家。
他今日在法庭上自辩时,回答辩护律师苏雷士盘问时表示,这样做是他个人和MAY子两人的想法。「当时我们都很压力,而且不想让家人知道这件事情。」
当被问到是否觉得拍摄短片或者发送信息是对,阿Ken说:「在一段感情里面,没有所谓的公平或不公平,对与错,当时我妻子正在哭泣,所以我就问他,我能做些什么,之后我们两人决定发道歉短讯,以及配合May子拍摄一辑被掌摑的短片,向大家赔不是。」
曾向原告道歉被拒
此外,他表示,从报案到提控至上庭供证,本身由始至终都否认曾非礼本案的两名原告。「报案期间,查案官说这是小事,希望我和原告私下解决,后来我告知我曾经向原告道歉,可是不受理。」
刘永健共面对两项非礼控罪,首控罪指被告在2012年7月22日凌晨,在吉隆坡文华东方酒店客房內,非礼两名女子萧慧敏与丁雁晶,包括企图非礼对方,摸其胸部和舔对方的右耳。
次控罪则指被告在同一日期、日期和地点涉及非礼萧慧敏,包括掀开对方被单,以及摸其胸部,因此触犯了刑事法第354暴力猥褻条文。在有关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高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庭是于1月10日裁决刘永健非礼著名主持人萧慧敏及咨询顾问丁雁晶案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
刘永健今日在庭上也表示,本身与丁雁晶只有数面之缘,而与萧慧敏则相识1年多。
「所以,当妻子邀请我去告別单身派对。而我当天抵达举行派对的酒店大堂时,遇见两名原告,就说我不知道是否適合参加这场派对,但两人却说没问题。」
辩护律师较后也向法庭要求再次传召2名证人,即查案官和May子出庭,以证实其当事人的口供。推事也批准,並將案件择定于5月28日续审。
较早时,主控官妮蒂哈在盘问时多次假设刘永健是有意图借酒醉为由非礼两名原告,並质疑为何刘永健在喝醉、呕吐、再喝醉、疲累以及不舒服等连续情况后,仍然不选择离开,就是为了非礼原告。
不过刘永健针对控方种种假设都一一否认。他说,自己是因为喝醉倒地,无人叫醒他才没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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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 光华日报DJ KEN非礼案 Ken:拍短片发简讯道歉 是个人及妻子两人想法:2014-05-19
(吉隆坡19日讯)新加坡DJ阿Ken刘永健说,决定拍摄被掌掴的短片和发送道歉的简讯,是其个人和妻子刘惠美(MAY子)两人的想法,并希望能让妻子好受。
他解释所谓的“好受”,是指当初被指非礼著名主持人萧慧敏及咨询顾问丁雁晶,即案件的原告时,距离刘惠美两人的婚礼还有两个月,而妻子也相当压力。
“当时我们都很压力,而且不想让家人知道这件事情。(你是否觉得拍摄短片或者发送信息是对的?)在一段感情里面,没有所谓的公平或不公平,对与错,当时我的妻子正在哭泣,所以我就问她,我能做些什么让她好受些,所以我们两个人就想出了这个方法。”
刘永健在回答辩护律师苏雷士的提问时强调,自己从报案至上庭供证的时候,都否认自己曾非礼上述两名原告。
“在我报案的时候,查案官曾说这是一件小事,希望我和原告私下解决,后来我告知我曾经向原告道歉,可是不受理,而且我也说即将在两个月后举行婚礼,查案官就希望我认罪,可是我没有。”
“所以我和妻子才会想出这些办法,如果这个举动能解决这个问题,有何不可?(Why Not?)”
身披浅灰色外套的刘永健,周一独自出庭自辨,他也强调,自己和丁雁晶只有数面之缘,而认识萧慧敏有1年多。
“所以,当妻子邀请我去告别单身派对的时候,我曾经犹豫并询问妻子这么做是否适合。而我到了当天抵达举行派对的酒店大堂时,遇见两名原告,并说我不知道是否适合上去参加派对,我可以在酒店大堂上网看平板电脑。可是两名原告却说没问题。”
针对刘永健的自辩说出调查官和妻子的想法两项内容,辩护律师要求再次传召两名证人,即查案官和刘惠美出庭。推事也批准,将案件择定于本月28日续审。
否认借醉非礼
较早时,主控官妮蒂哈不断假设,刘永健是有意图借酒醉的借口去非礼两名原告,并质疑为何刘永健在喝醉、呕吐、再喝醉、疲累以及不舒服等连续情况后,仍然不选择离开,就是为了非礼原告。
不过刘永健则一一否认,并指自己是因为喝醉倒地,没有人可以叫醒自己所以才没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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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 星洲日报阿Ken:無法聯繫蕭丁“解決”‧“查案官建議直接認罪”:2014-05-19 16:08
(吉隆坡19日訊)被指在“告別單身派對”上非禮本地女主持人蕭慧敏與友人的新加坡DJ阿Ken指,他曾經告訴查案官,由於案件距離他和May子的婚期還有2個月,他不希望非禮事件影響家人和May子,而查案官便建議他和蕭慧敏等人“談一談”後“解決”。
他今日在自辯時說,由於他根本無法和蕭慧敏及另外一名受害者丁亦澄(譯音)聯繫,因此查案官也建議他直接認罪。
阿Ken說,查案官告訴他,這是一件小事,而他是初犯,為何不直接認罪。
否認傳掌摑短片如“認罪”
另外,阿Ken否認在案件過後傳送道歉短訊及被妻子掌摑短片給予蕭慧敏等人,是一種“認罪”的行為。
“我看到妻子(May子)在案件後備受壓力並且哭泣,我於是詢問她有甚麼事情是你需要我做,同時會讓你感到比較好受的?”
“後來我們便共同做了上述決定,就是道歉短訊和掌摑短片,我們認為這是她的朋友可能會需要的。”
獲May子朋友同意進房間
阿Ken也強調,在前往該“告別單身派對”前曾經多次詢問May子及透過May子向蕭慧敏等人查詢,他的出現是否恰當,若她們覺得不妥當,他可以在酒店大廳玩手機或平板電腦等待。他說,May子等朋友對此表示不介意,因此他認為這是一種“邀請”,於是前往酒店房間。
主控官納迪雅副檢察司質疑阿Ken先前表示自己在派對上已經喝醉,今天自辯時又表示自己並沒有完全醉倒一說法,阿Ken解釋,完全醉倒是一項循序漸進的過程,他無法清楚說明本身到底是在甚麼時刻完全醉倒,他同時否認自己以酒精和喝醉作為抗辯藉口。
阿Ken也否認原本不應該在派對上過夜的他卻遲遲未離去,是因為對蕭慧敏和丁亦澄有其他意圖。
被指非禮後曾圖解釋
他指出,在獲悉蕭慧敏和丁亦澄稱被他非禮後,他感到非常荒唐,並試圖回到酒店解釋,因為他根本不是這種人。
本案將於5月28日續審,屆時辯方律師蘇烈司將重召May子和查案官出庭供證。案件由推事努阿米娜杜承審。
阿Ken在2012年9月被控上庭,控狀指他於去年7月22日約凌晨4時30分,在檳榔路的文華東方酒店(Ma n d a r i nOriental)房間內向受害人及本案原告丁奕澄行使暴力,企圖非禮對方,摸其胸部和舔對方的右耳。
次控狀指他在同樣日期、時間與地點,非禮蕭慧敏,即掀開對方被單及摸其胸部。(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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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 光明日报阿Ken:安撫未婚妻‧傳短片非承認非禮:2014-05-20 10:41
(吉隆坡19日訊)被控非禮妻子友人的獅城DJ“阿Ken”劉永健週一自辯供證時指出,他把妻子自拍掌摑他的道歉短片傳送給原告丁奕澄(譯音)和自行發送道歉內容的手機簡訊給后者,目的是要讓當時的未婚妻“May子”劉慧美心里感到好受些,而非因為承認自己曾做出非禮的行為而感到有罪惡感。
他在辯護律師的引導下供證說,當May子從當晚出席派對的朋友口中得知,他非禮原告丁奕澄和蕭慧敏的事情后,May子在他的面前哭了,而當下他已經第一時間否認。
一再重復沒犯錯
“當時我問她(May子)我可以做什么,讓你好受些。”
他披露,自拍掌摑的道歉短片和手機簡訊是他和May子一起想出來的法子,而他相信這是May子的朋友等待要看到的東西。
被告“阿Ken”劉永健被控上法庭後,與妻子988電台DJ“May子”劉慧美曾自拍“掌摑道歉短片”,由劉慧美在短片中掌摑劉永健,並就非禮事件向兩名受害者蕭慧敏(Astro著名主持人)和原告丁奕澄(譯音)表明慚愧和道歉。另外,事發后,阿Ken也有傳送含道歉內容的簡訊給丁奕澄。
他強調,這么做并不是承認事發當天自己曾非禮丁奕澄和蕭慧敏,并在庭上一再重復從一開始,自己并沒有犯錯,更沒有感到有罪惡感。
他指出,他曾對查案官說,還有兩個月他就要結婚,不想此事影響到婚事,所以不想讓家人知道。
“當時查案官對我說,這是一樁小事,你是初犯,為什么不認罪?你可以跟她們(丁奕澄和蕭慧敏)談談私下解決,可是問題是我根本見不到她們。”
“May子因為這件事每天感到很壓力,如果這個舉動(發送道歉短片和手機簡訊給受害者)可以解決問題,又有何妨?”
不同意一早有預謀非禮
被告劉永健透露,當May子說要帶他一同出席她好友前主播鄭婧婷的婚前派對時,他曾多次詢問May子“帶我去是否可以?”。抵達派對的酒店大廳時,他們碰到丁奕澄和蕭慧敏,當時他曾說自己可以在酒店大廳邊看平板電腦邊等May子,但當時丁蕭兩人反而說他可以一起上去。
他自辯時也說,案發當晚他曾上廁所嘔吐兩次,雖然嘔吐后讓他比較舒服,但是他還是感覺有醉意,所以他只記得當晚發生的一些事,一些事情則忘記了。
他在主控官盤問時強調,他不同意自己以嘔吐的理由而留下來,并不同意從一開始就有計劃要非禮丁奕澄和蕭慧敏,而是當時他已經喝醉了,所以他才會留下來。
他也不認同自己是因為做了嚴重和不好的事情,所以才道歉的說法。
他聲稱,當May子告訴他有關他被指非禮人的事情時,他感到很荒唐,并聲稱自己并不是會做出非禮行為的人。
當面對主控官質問早前在法庭供證時,自己曾透露案發當晚沒有喝醉,可是自辯時卻改口說喝醉了,劉永健以問題不一樣為由作出解釋。
被告辯護律師蘇力斯在被告自辯供證結束后,向推事努阿米娜杜申請再度傳召May子和查案官上庭供證,并要求獲得推事批準,擇定5月28日繼續聆審。(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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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 光明日报說對不起因為先行離開‧阿Ken否認非禮:2014-03-21 21:56
(吉隆坡21日訊)被控在“告別單身派對”上非禮本地主持人蕭慧敏及友人丁奕澄(譯音)的新加坡電台主持人“阿Ken”劉永健週五自辯時聲稱,事發當晚他醉倒在沙發上,突被妻子May子喚醒,後者編織理由指:“蕭慧敏失戀,大家正在房內安慰她”而要求先行離開。
他在離開時根本不知道非禮事件,而他臨走前說的“對不起”,其實是為自己提早離開一事感到抱歉。
自今年1月被裁決表罪成立後,事隔兩個月,劉永健於週五第一次進行自辯。他強調,當時雖醉得不省人事,但可以肯定不曾非禮人,若當時知道被眾女生指責涉嫌非禮,他一定會留在現場辯解,而非離開。
他指出,事發當晚,眾女生與他正在酒店玩“比手劃腳”的遊戲,他與妻子May子、龍紋敏及一名不相識的女生一組,輸的人必須喝一杯酒,而他自覺自己是男生,加上龍紋敏不能喝酒,所以都儘量為自己的組員“頂酒”。
他稱,因為喝酒過量,他多次到主人房的廁所嘔吐,之後再繼續遊戲。間中,他曾趟在床上休息,及在沙發上與蕭慧敏聊天,對方曾向他提及感情問題。
“後來,我再吐一次,之後感到很口渴,來到客廳時,還看到丁奕澄問我還好嗎?要不要喝水。我忘了有沒有喝水,又回到廁所吐了一次,之後就昏睡在馬桶旁。”
他說,他斷斷續續地吐了好幾次,最後睡倒在主人房廁所外的地板上。醒來時,他發現床上沒有人,走出走廊,依稀看見第三間房的燈是亮著的,他以為女生都在聊天,所以就走到客廳的沙發倒頭就睡,直到May子喚醒他說要離開。
劉永健指出,他曾問May子,其他人都在哪裡,而May子則指蕭慧敏因為失戀,正在哭泣,大家都在房內安慰她為理由,想先離開。
“我要她留下安慰朋友,但她堅持要離開,我也覺得很奇怪,後來才知道這是她編織的理由,其實是其他女生要我離開。”
他重申,自己在離開時都不清楚發生了甚麼事,當時由Shin負責開門送他倆出去,臨走前他說了一句對不起,其實是為自己提早走一事感到抱歉。
讀May子簡訊才知被指非禮
劉永健指出,他是回到May子在蕉賴的住家後,無意間看到龍紋敏傳給May子的訊息,查問之下才知道自己被指非禮丁奕澄及蕭慧敏。當時他感到非常驚訝,立刻用May子的電話打給龍紋敏,希望瞭解事情經過,但被龍氏拒絕。
發現遭指責感驚訝
“回到家後才發現,我新買的手錶遺留在酒店裡,剛好May子的相機也遺留在那裡,所以我要她傳簡訊給龍紋敏,代為保管。
在傳簡訊後,May子就去洗澡,當看到龍紋敏有回覆,我即點閱卻發現內容很不對勁!”
他說,龍紋敏的回覆語帶粗俗,意指不在意阿Ken怎樣,她在意的是May子,要May子想清楚,要May子堅強之類。
他稱,他再三詢問May子到底發生甚麼事,當May子轉述女生的指責後,他感到驚訝,也不相信自己會做出這種事,因此用了May子的電話聯絡龍紋敏,要求解釋及瞭解事發經過,但後者拒絕與他談電話。
“她說只想跟May子講電話,兩人講了約半小時後,May子說,女生們要她與我分開睡,甚至要求我們取消婚禮。”
劉永健指出,May子當時沒有哭,但一臉無助。他向妻子再三強調自己的清白,要妻子自行想清楚要怎麼做,之後就把妻子留在房間。
稱即使沒犯錯
為了妻子拍掌摑短片
劉永健指出,May子在事發後,無心工作且感到壓力,龍紋敏等人一直說服May子與他分手及取消婚禮,而May子則希望可以做些甚麼來挽回彼此的友誼,他不想看見May子在婚前兩個月仍鬱鬱寡歡,最後只好答應向丁奕澄道歉及拍攝掌摑短片。
“我其實不想道歉,因為道歉就說明我真的做了這件事,可是我不想看到May子難過,如果做些甚甚麼可以讓大家好過一點,為了May子的友誼,即使沒有做錯,我也只好認錯。”
他說,他與May子在7月24日傳了一封中文書寫的道歉短信給丁奕澄,但對方沒有回應。想起龍紋敏曾生氣地向May子指責說後悔沒有掌摑他,他只好再配合May子拍攝一輯被掌摑的短片向大家賠不是。
“蕭慧敏在7月25日聯絡May子,指丁奕澄已經報案了!我不想自己被當作是犯人,所以主動從新加坡飛往吉隆坡,再到警局協助查案官哈斯妮娜調查。”
免父母操心
曾想直接認罪
劉永健聲稱,查案官曾建議他與原告庭外和解,或直接認罪。
“查案官說,這種事很常見,一般都是賠償,所以要我們試著與原告庭外和解,或直接認罪。因為考慮到婚禮在兩個月後,也不想讓雙方的父母操心,我確實曾打算直接認罪。”
他透露,他後來向律師瞭解情況後,新加坡及本地的律師都指控狀的刑罰很嚴重,除了罰款還包括坐牢及鞭笞,所以他決定捍衛自己的清白。
推事較後擇定5月19及20日續審,改由主控官盤問。(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