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的抱怨
Vivian卓卉勤:话说出口且难收回,大剌剌写的文字更难当粉笔字抹去~
开口说话前有多少人会思考衡量是否该说?尤其网络发达的年代,许多人享受自己当无冕皇帝的“快感”~甚至觉得可以操控他人的生死大权,不喜欢就骂,看不过眼就吵!尤其当集合许多网络民众的支持,更像站在台上接受玩人敬仰的“神”一般~多少人趋之若鹜,纷纷效仿?……如今有谁会在意背后的真相是什么?
******************
封杀!就是因为你不够大--传媒论衡(十):掛著「旅台医生作家」名號的廖宏强,10月11日在《星洲日报》言路版发表《封杀!大家都以为自己是大人物》来「干譙」(这是他爱用的词汇)非议《星洲日报》封杀恶行的评论人。廖文洋洋洒洒將近1500字,但全文继续暴露他素来思维混乱、逻辑顛倒的论述毛病,甚至一开头就用了极其荒谬的错误类比,以棒球赛中球员「封杀」对手的竞技策略和规则,为报社「封杀」批评者的恶行护短。
棒球赛是一场竞技游戏,竞技双方在同一球场使用彼此所接受的规则一较高低;只要无人作弊、裁判公正,无论谁胜谁负,买票入场的球迷都观赏了一场精彩的竞技,確实如廖宏强所言「这中间並没有是非对错的绝对」。
然而,报社「封杀」批评者不是一场竞技,谈不上「公平竞爭」,更不是媒体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接受的游戏规则。反之,媒体乃为人所公认为应克尽社会责任的社会公器,不仅应促进讯息自由流通,更得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和知情权。
换言之,媒体背负著不可推卸的道德义务,封杀批评者和异议分子乃剥夺被封杀者的传播权和读者的知情者,可不能说「这中间並没有是非对错的绝对」。(关于报社封杀恶行何以可恶,我曾于2011年9月9日在本栏发表《报社恶行侵害读者权益》一文,以《星洲日报》封杀雪州议长邓章钦为例详细討论,本文不再重复,请读者参阅该文。)
错误类比自然得出错误结论。廖文提出「以棒球比赛为例,那是各尽其责,竭尽所能,不是你贏就是我输的公平竞爭」这样的论点,潜台词就是在「干譙」评论人「只能怪自己没本事,如果你有本事掌握封杀大权,你也可以这么做,然后轮到那些被你封杀的人怪自己没本事」。
见虎烧香、见兔开枪
若此逻辑可以成立,执政党动员国家机关打压、封杀媒体、在野党、非政府组织的言论空间,就「並没有是非对错」且无可厚非了;《星洲日报》今后別再惺惺作態地抱怨「走钢索」,在野党和非政府组织谴责政府打压,也成了无的放矢,因为这只是「各尽其责,竭尽所能」,只要你有本事掌握政权(贏了,可以搞封杀),你就不会输(被封杀)了。
廖文为《星洲日报》封杀恶行护短的立论有三个:
(一)评论人有「大老心態」,「以为自己是大人物」,媒体非要报道他们不可,只要媒体不报道就「恼羞成怒」指责媒体封杀他们,以及「发现原来不是一根葱蒜才是自己」后,把2001年「罢写」的「赌烂」转化成「封杀」的无奈与悲沧;
(二)把「封杀」说成是网络媒体没能力与传统媒体竞爭而「卖弄悲情」的「廉价口號」。
(三)把媒体的「封杀」恶行淡化为只是「忘了」报道。篇幅有限,我只简单归纳这三个立论的错误:廖宏强刻意抽离「封杀」恶行的具体脉络和背景,对报业积习「识少少,扮代表」。
会被《星洲日报》封杀的人,不是「以为自己是大人物」,恰恰相反的是,皆因他们不够大!以《星洲日报》封杀的邓章钦为例,雪兰莪州议会议长是个大官,但是政界和媒体圈普遍上认定,议长是没有实权的官职;在民主行动党內,邓章钦不在权力核心,《星洲日报》也「看死」邓章钦不可能挤入权力核心,更遑论当秘书长。
今年6月6日,林冠英的专栏文章提到一名「檳城记者」为討好国阵,將私人谈话录音交给国阵的网络兵团炒作,《星洲日报》虽抽掉此文,改以讣告填版位,但没敢封杀林冠英,3天后刊出没有標注「道歉」二字的「启事」,为未事前通知林冠英而道歉,皆因林冠英位高权重,既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又是檳州首席部长。
视批评为私人恩怨
这种见虎烧香、见兔开枪的「標准」,也適用于內阁部长。內阁部长並非一样「大」,够不够大,除了看掌管哪个部门,也看他们的党职和政途前景如何。「不够大」且又被报社看准不会再高昇或快下台的部长,隨时都可能被《星洲日报》「干譙」,其中一例是他们「看死」会被拉下台的马华公会总会长翁诗杰在2009年的遭遇。「够大」的部长如首相兼財政部长、副首相兼教育部长,以及內政部长,別说「干譙」,吭一声都不敢。
《星洲日报》封杀批评者,行之有年,既非始于2001年的「反收购运动」和「罢写运动」,更不是始于2005年《独立新闻在线》和《当今大马》中文报创刊以后。具体始于何时,不易考究,但少说也有15年光景,而且罄竹难书。
犹记得,1996-1998年我在《星洲日报》总社当记者时,有一次我在《有话直说》栏的评论文章引述资深律师杨培根的一句话,第二天文章见报时,「杨培根」三字已被改成「一名律师」;于是我去问层级很高、负责审稿的编采部主管,为何刪掉杨培根的名字,他若无其事地回说:「虽然杨培根跟报馆很熟,但是他常常在外面批评我们。」后来,我在时任集团总编辑刘鉴銓召开的《有话直说》栏作者会议上,提起此事,直陈这种做法不对;岂料,这位主管否认有此事,此事最终不了了之。
另一案例是,现任拉曼大学中文系讲师曾维龙在《星洲日报》总社当记者时,有一次拿著一张新闻照片向我確认影中人的身份时,时任副新闻编辑、刚巧走过来交代工作的郭清江得知曾任《星洲日报》文教主任,但后来与高层不和的文史工作者李业霖也在照片里时,出其不意地取走照片,並说:「这张照片不必处理了。」
廖文就是唱和《星洲日报》一贯的调调,把评论人和读者对《星洲日报》的批评化约为私人恩怨,究其因,恰恰是因为《星洲日报》的主管们只有解决私人恩怨的思维高度,才会以解决私人恩怨方式对待批评者,而不思检討作为公共论域里的社会公器,应有接受公评的胸襟和光明磊落阐述立场的高度。
「封杀」恶行固然侵害批评者的权益,但这不是个人得失的问题。这里重申《报社恶行侵害读者权益》的一段文字,作为总结:「报社以封杀手段惩罚批评者,与政府打压异议份子或找个口实让异议份子因言获罪,恶性相当。……(媒体)封杀批评者是狂妄滥权的表现,也凸显了媒体与阅听人权力严重失衡(媒体大、阅听人小)的现象。」
******************
国手的婚礼,主播的抱怨——传媒论衡(十一):羽球国手李宗伟的百万婚礼,预告將召开6场新闻发佈会,只举行了两场就惹恼ntv7华语新闻主播李晓蕙,于10月26日在面子书发文呛声,成为近日面子书世界里其中一个热门话题;本地其他媒体亦转述报导李晓蕙的抱怨,甚至不惜以封面头条处理,让李晓蕙风头之健一时无两。
李主播的抱怨引起其他媒体的关注和网民的爭论,但大多数网民似乎只有「各为其主」似的意气之爭,忽视了李主播的抱怨所暴露的、值得吾人反思的问题到底是什么。新闻主播应否有个人喜恶或情绪、李宗伟的婚礼应否穷奢极侈、需不需要举行6场新闻发佈会,都不是关键问题。
动员500名工作人员、宴请2500名宾客的百万婚礼,对一个得权贵恩宠、媒体恭维吹捧、会和记者说「林丹比我厉害,他的(跑)车比我的贵」、开跑车到怡保旧街场喝咖啡却大喇喇违规泊车的暴发户而言,实在不足为奇。虽然李宗伟的涵养和百万婚礼不无关联性,但是百万婚礼背后的物质利益,恐怕才是婚礼非搞大不可的真正原因——诚如李宗伟婚礼筹委会主席李宗顺在10月22日新闻发佈会承认,婚礼获得不少公司赞助。
明星、歌星、球星,乃至人气主播,「正业」以外接拍商品广告、当代言人、剪綵,不仅是他们测量人气的探热计,更是重要的收入来源——例如,据报导,中国羽球明星林丹一年的广告收入就有200万美元。因此,名人(尤其是女性)结婚、怀孕、分娩,乃至分娩后几年的育儿过程,往往都不再是「私生活」,而是成为自愿供人观赏的「公开活动」,原因无他,即使他们再穷奢极侈,不但不必自掏腰包(因为有婚纱、首饰、场地、保养品、奶粉等赞助商),还有可观的礼金和获利(广告酬劳、分红、指定媒体的独家播映权等)。
一哥婚礼成「名人商品」
换言之,李宗伟举行一场百万婚礼,却要开6场新闻发佈会造势、举办竞赛让10名粉丝「贏取」出席婚礼的机会、新闻发佈会还要介绍赞助商,但婚礼和婚宴却只限「指定媒体」採访摄制,这一流程恰恰是「名人商品」的典型作业模式。诸如此类的商业演出,吾人即使只是经由媒体的报导而耳濡目染,也已见怪不怪,浸淫电视圈经年的新闻主播应该更是习以为常了。
在互联网上检索一番,不难发现在李主播抱怨之前,早有不少网民对李宗伟的涵养颇有微言。若说李宗伟確有「有风驶到尽」的跋扈习气,吾人更应反省的是,谁是让他能「驶到尽」的那道风?就此而言,媒体本身难辞其咎——除了球赛之外,媒体这些年来用了多少篇幅(平面媒体)和时间(电视台)来恭维、吹捧李宗伟,尤其是不厌其烦地突出首相夫人罗斯玛对他的「恩宠」,拉抬他的社会地位和助长他「走路有风」的气势?
在李宗伟婚礼筹委会召开首两场新闻发佈会之前,李主播也曾在10月12日转发「拿督李宗伟羽球俱乐部」面子书专页的婚纱照,再补上一句「有情人终成眷属,真好!祝福一哥一姐一生一世!」这种应景祝语固然无可厚非,但就如有人批评许多人对苹果电脑创办人贾伯斯(Steve Jobs)之死表现得「如丧考妣」那样,类似动作难道不是一种恭维名人和锦上添花的举措?
媒体人恐怕早已將诸如此类的恭维名人举措视为天经地义,毕竟媒体和媒体人都是这套媒体操作思维与模式的操作者和受惠者,彼此互惠互利。李宗伟虽是有新闻价值的名人,却没有非报导不可的公共利益的价值,媒体之所以得卑微到如李晓蕙所言「你明知道你有身份有地位有新闻价值,媒体不会不来」,皆因媒体覬覦从中分得一杯羹——无论是广告收益或是收视率/发行量。正是同一套媒体操作思维的影响,李主播的「抱怨」能成为至少两份报纸的头条新闻,而不是其他记者的评论。
李主播捍卫同业採访权?
李主播的抱怨得到不少网民的肯定,但若单凭此事就以「敢怒敢言的新闻从业员」恭维之,新闻从业员的胆识评估標准则未免低了一些。李宗伟的婚礼和婚宴无关公眾利益,由哪一家媒体挣得独家採访权和播映权,仅攸关竞爭中的两大广电媒体集团的业务得失;假使她的抱怨若迫使婚礼筹委会见风使舵,开放採访权,主要获益者也是首要媒体集团。
再说,李主播的441字短文纵然不无火气,却谈不上对商品化婚礼操作模式和媒体专业有何置喙与反省,更別说对权贵有所微言。李主播的脸书贴文只有4个要点和立场:
(一)李宗伟举行奢华铺张的婚礼,可以接受。
(二)举行6场新闻发佈会,可以接受。
(三)李宗伟只会出席其中一两场新闻发佈会,可以忍受。
(四)婚礼婚宴当天,只有「指定媒体」可以出席採访,无法忍受!
显然,若非李宗伟的婚礼和婚宴只限指定媒体採访(所谓的指定媒体並非李晓蕙服务的电视台,而是他们的竞爭对手),李宗伟婚礼筹委会要举行6场新闻发佈会、李宗伟只出席其中一两场新闻发佈会,对李主播而言都不是问题了。假使换一个情境,获准独家採访李宗伟的婚礼和婚宴的「指定媒体」不是Astro,而是首要媒体集团旗下电视台,李主播是否还会无法忍受只限「指定媒体」採访的游戏规则?
吾人更应该反省的是,一个羽球国手(或是其他运动员)打贏了球赛就可获得可观的国家奖励和企业资源而暴富,是一种社会资源分配严重失衡的畸形现象。粉丝们固然可以一副心疼的模样,为羽球国手辩解,说他们练球打球何其辛苦,但是其他运动员或是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在各自的领域付出的心力不见得比羽球国手少,劳动所得却有天渊之別。这类失衡现象在娱乐圈更为显著,但是媒体和许多媒体人不也几无自觉地继续以羡慕的口吻和笔风,去为当中的得意者锦上添花,甚至到了笑贫不笑娼的地步,对失意者视若无睹?
不少网民对李主播的人身攻击確实肤浅,无论主播或是记者,都有权表达己见甚至抗议採访对象处事失当。不过,可惜的是,李主播看似在捍卫同业的採访权,其实更像是因独家採访权花落他家而心生不忿。既然「干卿底事」,网民们何苦爭得面红耳赤?